傳送文件

傳送文件以在共用資料夾間傳遞。從「程式庫」或「我的工具列」中,選取要傳送的文件。
此外,您可以在要傳送的文件上附加簡要訊息。
注意
在資料夾輸出圖示設定中,將「文件操作」指定為「移動」時,將從 Desktop 中刪除已傳送的文件。若要保留在 Desktop 中已傳送的文件,請指定「複製」。如需更多如何設定資料夾輸出圖示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以下文章。
1.
在「檔案清單檢視窗格」中選取要傳送的文件,然後將其拖放至資料夾輸出圖示上。
或是在「檔案清單檢視窗格」中選取要傳送的文件,然後按一下資料夾輸出圖示。
此時會顯示「輸入註解」對話方塊。「輸入註解」對話方塊會因要傳送的文件數或是否附加註解而有所不同。
注意
您可以選取多份文件。
在「我的工具列」中選取文件時,您也可以藉由選取「檔案」功能表 >「輸入註解」來顯示「輸入註解」對話方塊。
2.
根據顯示的「輸入註解」對話方塊來輸入或編輯註解。
首次輸入註解時
請視需要在「註解」中輸入註解,最多 5,000 個字元。
僅傳送已附加註解的單一文件時
請視需要變更「註解」內容。
傳送兩個以上的文件時
請選取下列項目,並視需要修改「註解」內容。
「使用在選取的文件中輸入的註解」
「全部文件使用相同的註解」
注意
選取「全部文件使用相同的註解」時,輸入的註解會覆寫附加的註解。
3.
按一下「確定」。
選取的文件即會傳送至目的地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