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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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將「設定/註冊」的[設定接收者]中的[管理通訊錄存取號]設定為「開啟」,螢幕上才會顯示[存取號]。(請參閱「使用存取號管理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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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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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子郵件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註冊電子郵件位址」。
有關傳真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註冊傳真號碼」。
有關註冊網際網路傳真位址的說明,請參閱「註冊網際網路傳真位址」。
有關註冊檔案伺服器位址的說明,請參閱「註冊檔案伺服器位址」。
有關註冊組位址的說明,請參閱「註冊組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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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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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以「存取號管理」模式管理接收者,將「設定/註冊」的[設定接收者]中的[管理通訊錄存取號]設定為「開啟」。(請參閱「使用存取號管理通訊錄」)
若註冊存取號後尚有所需的接收者設定未設定,則會再次顯示指定接收者設定的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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