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最多可同时发送传真至 114 个接收方。使用数字键、地址簿、编码拨号号码或单键按钮以指定接收方。
|
![]() |
|
当 <限制多路发送> 设置为 <拒绝多路发送>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
|
![]() |
|
您需要在使用此功能前在地址簿或单键按钮中注册接收方。
|
并轻触 <传真>。
<使用数字键指定>,再重复相同步骤。

开始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