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接收者

如果要指定接收者,可以從「通訊錄」或單鍵按鈕選擇,或輸入新位址。
也可以叫回接收者並從[之前的設定]和[常用設定]傳送設定,或者指定儲存在「工作日誌」螢幕中的接收者。

若接收者儲存在通訊錄中

若要輸入新接收者

使用有用功能指定接收者

設定副本和密件副本以及檢查/變更/刪除接收者


須知
若指定並傳送到未儲存到「本機通訊錄」中的位址,該位址不會自動添加到「通訊錄」中。文件傳送完畢即會刪除該位址。
注意
若要檢視所選接收者的詳細資訊,請選擇接收者→按[詳細資訊]。
掃描前,可以在「基本傳真功能」螢幕上變更、編輯或刪除接收者。(See "檢查/編輯/刪除接收者資訊.")
最多可以同時指定256個接收者。但是,若指定組位址作為接收者,則該組中儲存的每個位址都計為一個接收者。
若經常給相同的接收者傳送文件,可以預先將這些接收者儲存在「本機通訊錄」中。(See "儲存新位址.")
有關指定傳真號碼的說明,請參閱"儲存新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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