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輸入檔案伺服器指定接收者

本節介紹將已掃描的檔案傳送到網路上的檔案伺服器的步驟。

須知
Windows XP/Server 2003/Server 2003 R2/Server 2008/Vista/7/Server 2008 R2限制可以存取的使用者和用戶端數目。一旦超出使用者或用戶端數目上限,就不能向使用Windows XP/Server 2003/Server 2003 R2/Server 2008/Vista/7/Server 2008 R2的檔案伺服器傳送文件。
若將[語言/鍵盤切換開啟/關閉]設定為「開啟」,檔案伺服器接收者的主機名稱和資料夾路徑可能無法正確顯示,導致使用者無法瀏覽。(請參閱「啟用語言/鍵盤切換」)
注意
有關如何設定各種伺服器通訊協定的資訊,請參閱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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