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時傳送

利用「定時傳送」模式,可以將傳送工作儲存在記憶體中,稍後再進行傳送。
1.
按[掃描後傳送]。
2.
指定接收者→按[選項]→[定時傳送]。
3.
使用 - (數字鍵)輸入傳送時間。
以四位數(包括零)的形式輸入時間。
範例:
上午7:05→0705
下午11:18→2318
若設定時間早於當前時間,文件將在第二天的該設定時間傳送。
注意
若輸錯傳送時間,請按 (清除)清除輸入的內容→輸入另一四位數。
僅可以從「狀態確認/取消」螢幕取消定時傳送工作。(See "取消正在傳送或等待傳送的工作.")
4.
按[確定]→[關閉]。

注意
最多可以預約120項工作進行定時傳送。但是,根據以下條件,本機器可以處理的實際傳送工作數量可能少於120項:
同時傳送多個文件時
傳送大的文件時
「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佔用的記憶體容量較大時
若正在處理其他無「定時傳送」設定的工作,或有影響指定接收者的其他因素,可以預約的定時傳送工作數量也可能減少。
定時傳送文件傳送出去後,會從記憶體中自動刪除該文件。
對於已指定預設傳送時間的文件,可以檢查其狀態、取消或變更其接收者。(See "從傳送螢幕操作.")
09WE-0Y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