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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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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A4原稿可以使用「在標籤上列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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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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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紙匣送入標籤紙,必須事先將紙張來源中的紙張類型註冊為標籤紙。(請參閱「註冊紙張來源的紙張尺寸和類型」)
有關如何將標籤紙添加到紙匣中的資訊,請參閱「使用標籤送稿機連接器-B1(選購)添加標籤紙」。
正面向下反轉順序添加紙張,使標籤位於左側。
![]() 若將「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中的[未完成的標籤紙強制輸出]設定為「開啟」,則每套影本/列印件輸出後按以下方式強制輸出多餘標籤紙。
已註冊的標籤數乘以影本/列印件的套數,減去每套使用的標籤紙數量
範例:若標籤數量設定為5並且每套使用7張標籤紙,則多餘標籤紙輸出數量為3。(請參閱「強制輸出多餘標籤紙」) 移出標籤紙的影像部分無法影印到標籤紙上,並可能使後面的影本出現黑色條紋或污跡。
範例︰影像部分會移出標籤紙。
![]() * 移出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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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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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不能與該模式一起設定的模式的資訊,請參閱「不可用的功能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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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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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觸控面板顯示螢幕上顯示的標籤紙上的標籤數量是否與紙張來源中添加的標籤紙上的標籤數量相同。
可以在[紙張設定]中變更標籤數量。(請參閱「註冊紙張來源的紙張尺寸和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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