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影像

利用該模式,可以將本機器記憶體中註冊的已掃描影像(影像表格)疊加在輸出件上。
須知
若要使用「合併影像」模式,必須事先在本機器中註冊影像表格。(請參閱「註冊用於合併影像模式的表格」)
若同時使用「合併影像」模式和「串聯影印」模式,必須事先在本機器和串聯影印印表機上以相同的名稱註冊影像表格。
若沒有同時在這兩部機器上以相同的名稱註冊相同的影像表格,工作會被取消。
若在串聯影印印表機上有多個影像表格使用與本機器中的影像表格相同的名稱進行註冊,則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影像進行「合併影像」。

1.
按[影印]。

2.
按[選項]→[合併影像]。

3.
按要合併紙張頁面的[設定]。

須知
<反面>只能選擇用於雙面原稿。
要為<反面>指定與<正面>相同的設定,請按[與正面相同]。
4.
選擇要疊加在原稿之上的影像表格→按[確定]。
要列印並檢查已註冊的影像表格,按[檢查列印]→選擇紙張尺寸→按[開始列印]。
要檢查所選影像表格的詳細資訊,按[詳細資訊]。
5.
按[確定]→[關閉]。

須知
有關不能與該模式一起設定的模式的資訊,請參閱「不可用的功能組合」。
「移位」或「鏡像影像」模式之外的其他影印模式只能用於影印影像。
最多可以註冊100個影像表格。但是,根據硬碟的容量,此數字會有所差異。
根據原稿內容和影像表格,列印性能可能不是最佳。
根據原稿內容和影像表格,可能產生波紋效果(一種閃光的波浪形圖案)。
注意
檢查列印件為樣本列印件。實際的列印件可能會與檢查列印件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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