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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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腦列印或傳送傳真需要安裝選購裝置。有關所需選購產品的資訊,請參閱「選購裝置和系統要求」。
若已安裝了驅動程式的電腦的IP位址尚未在本機器的「網路」螢幕的[防火牆設定]中獲得傳送和接收許可,則不能從該電腦傳送列印工作和傳真工作。(請參閱「TCP/IPv4設定」的步驟13到16或「TCP/IPv6設定」的步驟9到11)
若使用IPP列印,則不能使用Windows列印佇列中[印表機]功能表上的[暫停列印]和[取消所有文件]設定。可以透過連按兩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出現的本機器的圖示顯示列印佇列。
Windows 2000︰從[開始]功能表,選擇[設定]-[印表機]。
Windows XP Professional/Server 2003︰從[開始]功能表,選擇[印表機和傳真]。
Windows XP Home Edition︰從[開始]功能表,選擇[控制台]-[印表機和其他硬體]-[印表機和傳真]。
Windows Vista︰從[開始]功能表,選擇[控制台]→連按兩下[印表機]。
Windows Server 2008︰從[開始]功能表,選擇[控制台]→連按兩下[印表機]。
Windows 7/Server 2008 R2︰從[開始]功能表,選擇[控制台]→[硬體和音效]的[檢視裝置和印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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