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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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同時選擇並傳送32個檔案。
最多可以同時傳送9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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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通訊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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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通訊錄的類型,參閱以下內容。
掃描後傳送: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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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單鍵」按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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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檔案伺服器、進階郵件信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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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未儲存在「通訊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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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要指定的位址或伺服器,參閱以下詳細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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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接收者儲存在「常用設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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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將自己的個人資料夾指定為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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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將自己的電子郵件位址指定為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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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指定「副本」和/或「密件副本」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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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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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將[限制新接收者]中的某個位址類型設定為「開啟」,則不能輸入該類型的新接收者。透過使用[通訊錄]中的「本機通訊錄」、「遠端通訊錄」、「LDAP伺服器」或按[單鍵]中的單鍵按鈕選擇已儲存的接收者。(請參閱「限制傳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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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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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最多可以指定並傳送至256個接收者。但是,若指定組位址作為接收者,則該組中儲存的每個位址都計為一個接收者。
若嘗試傳送至[傳送前確認]設定為「開啟」的檔案伺服器,會出現提示輸入密碼的螢幕。在這種情況下,輸入伺服器密碼。但是,無法傳送至包含[傳送前確認]設定為「開啟」的檔案伺服器在內的組位址中。(請參閱「註冊檔案伺服器位址」)
若要在傳送所選檔案後將其自動刪除,請按[傳送後刪除檔案]。
正在傳送檔案時,無法列印該檔案或將其儲存到郵件信箱。
若所選接收者是一個包含郵件信箱的組位址,則正在傳送的檔案將不會被傳送到(或儲存至)此郵件信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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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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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檔案格式需要安裝選購產品。有關使用該功能所需選購產品的資訊,請參閱「每種功能所需的選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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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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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檔案格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設定檔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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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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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選項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後傳送」或「傳送/接收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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