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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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模式只能用於列印儲存在郵件信箱中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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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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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使用「合併影像」模式,必須事先在本機器中註冊影像表格。(請參閱「註冊用於合併影像模式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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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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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雙面列印才能選擇<反面>。
要為<反面>指定與<正面>相同的設定,請按[與正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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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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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不能與該模式一起設定的模式的資訊,請參閱「不可用的功能組合」。
若影像表格的尺寸和原稿的不同,則可能無法正確操作該模式。為該模式使用相同尺寸的影像表格和原稿。
根據檔案內容以及影像表格,列印性能可能不是最佳。
根據檔案和影像表格的內容,可能會出現波紋效果(一種閃光的波浪形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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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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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註冊100個影像表格。但是,根據硬碟的容量,此數字會有所差異。
包括影像解析度小於600×600 dpi的檔案不能使用「合併影像」模式。
「移位」模式之外的其他列印模式只能用於列印影像。
若影像表格和檔案的解析度不同,則不能使用「合併影像」模式。
不能為正面和反面選擇解析度不同的影像表格。
檢查列印件為樣本列印件。實際的列印件可能會與檢查列印件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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