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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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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模式只能用於列印儲存在郵件信箱中的檔案。
只有A4原稿可以使用「在標籤上列印」模式。
只有安裝了「標籤送稿機連接器-B1」,才可以將標籤紙添加到「紙匣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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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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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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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觸控面板顯示螢幕上顯示的「標籤數量」與紙張來源中添加的標籤紙的標籤數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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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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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不能與該模式一起設定的模式的資訊,請參閱「不可用的功能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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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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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紙匣送入標籤紙,必須事先將紙張來源中的紙張類型註冊為標籤紙。(請參閱「註冊紙張來源的紙張尺寸和類型」)
有關將標籤紙添加到紙張來源中的說明,請參閱「使用標籤送稿機連接器-B1(選購)添加標籤紙」。
正面向下反轉順序添加紙張,使標籤位於左側。
![]() 若「設定/註冊」中[功能設定]的[未完成的標籤紙強制輸出]設定為「開啟」,則工作不需要的多餘標籤紙會被強制輸出本機器。
範例:若標籤數量設定為5並且本機器預計列印工作需要7張標籤紙,則必須準備兩套標籤紙,每套包含5張標籤(總共10張)。因此,若本機器只使用7張標籤紙,則剩餘3張標籤紙。 移出標籤紙的影像部分無法列印到標籤紙上,並可能使後面的列印件出現黑色條紋或污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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