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传真的默认屏幕

可以设置在“主菜单”中选择功能时、启用“自动重置”时或按 (复位)时,是否显示[标准]或[地址簿]屏幕。
“传真”功能可用时,可以设置此模式。有关使用“传真”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
2.
按[功能设置]→[发送]→[传真设置]。
3.
按[默认屏幕]。
4.
指定设置→按[确定]。
每个项目的详细说明如下所示。
[标准]:显示指定接收方的屏幕。
[地址簿]:显示“地址簿”打开的屏幕。
注释
如果选择[地址簿],则可以选择要显示的地址簿的类型。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更改地址簿的默认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