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轉傳設定

可以列印已指定轉傳設定的內容。必要時可以手動列印「轉傳條件清單」。
1.
(設定/註冊)。
2.
按[功能設定]→[接收/轉傳]→[一般設定]。
3.
按[轉傳設定]→[列印清單]。
注意
只有為「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紙匣自動選擇開啟/關閉]的[其他]中設定為「開啟」的紙張來源添加A3、B4、A4或A4R (普通紙、再生紙、薄紙或彩色紙),才能列印清單。但是,若在[紙匣自動選擇開啟/關閉]中將[影印]的[確認紙張類型]設定為「開啟」,則不能從指定了彩色紙的紙張來源列印。(See "啟用紙匣自動選擇.")
4.
按[是]。
5.
按[關閉]。

注意
只有管理員可以輸出「轉傳條件清單」。(See "管理員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