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影像

利用該模式,可以將之前掃描並在本機器記憶體中註冊的影像(影像表格)疊加在輸出件上。
須知
若要使用「合併影像」模式,必須事先在本機器中註冊影像表格。(See "註冊用於合併影像模式的表格.")
若同時設定[合併影像]和「串聯影印」模式,必須事先在本機器和串聯影印印表機上以相同的名稱註冊影像表格。
若沒有同時在這兩部機器上以相同的名稱註冊相同的影像表格,工作會被取消。
若在串聯影印印表機上有多個影像表格使用相同的名稱進行註冊,則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影像進行「合併影像」。

1.
按[影印]。

2.
按[選項]→[合併影像]。

3.
按要疊加紙張頁面的[設定]。

須知
<反面>只能選擇用於雙面原稿。
要為<反面>指定與<正面>相同的設定,請按[與正面相同]。
4.
選擇要疊加在原稿之上的影像表格→按[確定]。
要列印並檢查已註冊的影像表格,請按[檢查列印]→選擇紙張尺寸→按[開始列印]。
要檢查所選的影像表格的詳細資訊,請按[詳細資訊]。
5.
按[確定]→[關閉]。

須知
有關不能與該模式一起設定的模式的資訊,請參閱"功能組合表."
「移位」或「鏡像影像」模式之外的其他影印模式只能用於影印影像。
最多可以註冊100個影像表格。但是,根據硬碟的容量,此數字會有所差異。
根據原稿內容和影像表格,列印性能可能不是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