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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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已恢复的发送作业的设置。
如果在一个日志中有多个接收方,列表中显示的接收方顺序可能与设置顺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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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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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按 (启动)之前将指定的一系列接收方、扫描或发送设置作为单独一个组存储在“之前的设置”中。
如果将[管理地址簿存取号]设置为“打开”,则无法从存储器恢复设置。(请参阅“使用存取号管理地址簿”)
如果将[限制新接收方]中的任何地址类型设置为“打开”,则当前存储的“之前的设置”会被删除。(请参阅“限制发送到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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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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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关闭主电源,也不会删除存储在存储器中的最近三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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