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
|
只有在[选择线路]中选择[自动],在[选择发送线路]的[优先发送]和[禁止发送]中指定的设置才会生效。如果在[选择线路]中选择一条线路,则可以使用在[禁止发送]中设置的该线路发送传真。(请参阅“设置发送线路”)
即使设置禁止使用线路1发送文档,线路1仍然可以用于传真信息服务。
使用手动发送时,不论怎样设置线路,均自动选择线路1。
如果选择[自动],为用于发送的线路注册的电话号码和名称打印在接收方纸张上。这些信息也可能显示在接收方机器的触摸面板显示屏幕上。
|
注释
|
如果在“设置/注册”的[默认屏幕]中将[显示选择线路屏幕]设置为“打开”,从“主菜单”屏幕选择[传真]时,会显示选择线路的屏幕。(请参阅“更改传真的默认屏幕”)
如果有附加线路,则会显示为[选择发送线路]的<优先发送>中设置的线路注册的电话号码和名称。(请参阅“设置发送线路”)
通过“远程传真组件”使用“传真”功能时,可选择的线路数量取决于以下设置:
[功能设置](设置/注册)中[远程传真发送设置]的[发送线路数]设置(请参阅“远程传真发送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