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其他接收方转发存储器中存储的已接收传真(手动转发)

传真被存入存储器时,可以手动将其转发至指定的接收方。
注释
可以指定的接收方
可以指定以下各项作为接收方。
传真
电子邮件
文件服务器
群组接收方
1
按 [](状态确认/取消)。
2
使用 [] 或 [] 选择 <接收作业>,然后按 [OK]。
3
使用 [] 或 [] 选择 <作业状态>,然后按 [OK]。
4
使用 [] 或 [] 选择您要转发的作业,然后按 [OK]。
以下情况下,无法转发收到的传真:
本机正在接收其他传真
本机在接收传真后开始打印作业
5
使用 [] 或 [] 选择 <转发>,然后按 [OK]。
6
指定转发接收方。
请参阅以下各节以指定接收方。
04S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