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工作歷史記錄的顯示設定

指定是否顯示傳真工作歷史記錄。
須知
設定完成時
請重新啟動本機以讓設定生效。
1
按 [](功能表)。
2
使用 [] 或 [] 選擇 <系統設定>,並按 [OK]。
已指定系統管理員識別碼和系統管理員 PIN 時
使用數字鍵輸入識別碼和數字,再按 [](登入/登出)。
3
使用 [] 或 [] 選擇 <顯示工作歷史記錄>,並按 [OK]。
4
使用 [] 或 [] 選擇 <關閉> 或 <開啟>,並按 [OK]。
<關閉>
不在狀態確認/取消畫面顯示工作歷史記錄,或不將其包含於活動報表。此外,不會自動列印活動報表。
<開啟>
在狀態確認/取消畫面顯示工作歷史記錄。
5
按 [](功能表)關閉功能表畫面。
6
重新啟動本機。
必須重新啟動本機,設定才會生效。
關閉本機,等待至少 10 秒,然後再開啟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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