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其他接收方转发存储器中存储的已接收传真(手动转发)

如果传真被保存在存储器中,可以手动转发至指定接收方。
注释
可以指定接收方:
可以只将传真发送至保存在地址簿、单触键或编码拨号代码中的一个接收方。
要恢复内存中接收的传真数据:
请参阅“内存锁定设置”。
1
按 [](状态确认/取消)。
2
按 [] 或 [] 选择 <传真作业状态/历史记录>,然后按 [OK]。
3
按 [] 或 [] 选择 <接收作业状态>,然后按 [OK]。
4
按 [] 或 [] 选择要转发的作业,然后按 [OK]。
以下情况下,无法转发收到的传真:
本机正在接收其他传真
本机在接收传真后开始打印作业
5
按 [] 或 [] 选择 <转发>,然后按 [OK]。
6
从地址簿指定接收方,然后按 [OK]。
09SW-0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