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輸入傳真號碼確認
指定傳送傳真之前是否需要確認。啟用此選項時,會提示您再次輸入傳真號碼,然後再傳送傳真。
如何存取選項:
[
] (功能表) -> <系統設定> -> <限制傳送功能> -> <重新輸入傳真號碼確認>
設定:
(粗體:預設設定)
關閉
不需確認。
開啟
會提示您輸入傳真號碼進行確認。
»
傳真
»
使用傳真功能
»
變更傳真設定(可使用 [功能表] 按鈕指定的設定)
»
組態系統設定
»
重新輸入傳真號碼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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