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傳送設定 

注意
下表中的功能表選項:
預設設定以粗體字顯示。

基本設定

設定
描述
註冊單位電話號碼
設定本機的傳真號碼:
註冊單位名稱
將您的姓名或公司名稱設定為本機名稱(傳送者名稱):
選擇線路類型
選擇線路類型:
脈衝, 音頻
公用線路連線
當傳真接收模式設定為 <傳真/電話自動切換> 時,如果外接電話或聽筒不響或無法使用外接電話打電話,請將 <公用線路連線> 設定設為 <配接器1> 或 <配接器2>:
直接, 配接器1, 配接器2
摘機警報
設定當電話聽筒處於摘機狀態時,是否發出警報聲,並調整音量:
關閉
開啟:
摘機警報音量:1 到 5

傳送功能設定

設定
描述
變更預設值
儲存新的傳送設定:
ECM傳送
設定是否使用電子修正模式:
關閉, 開啟
暫停時間
設定加入傳真號碼的暫停持續時間:
1 到 2 到 15(秒鐘)
自動重撥
設定是否自動重撥未連線的傳真號碼:
關閉, 開啟
重撥次數
設定重撥次數:
1 到 2 到 10(次)
重撥間隔
設定重播間隔的時間:
4 到 99(分鐘)
出現錯誤時重撥
設定發生傳送錯誤時是否重撥:
關閉, 開啟
傳送者識別碼
設定是否將傳送者資訊新增至傳真。這將有助於接收者識別傳送者:
關閉, 開啟
列印位置
選擇列印傳送者識別碼的位置:
影像內側, 影像外側
電話號碼標誌
選擇要加入號碼前的文字:
FAX, TEL
傳送前檢查撥號提示音
設定在撥打傳真號碼之前是否檢查撥號提示音:
關閉, 開啟

傳真設定指南

指定初始傳真設定並連接電話線。
0A00-0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