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其他接收方转发存储器中存储的已接收传真(手动转发)
如果传真被保存在存储器中,可以手动转发至指定接收方。
注释
可以指定接收方:
只可以将传真转发至地址簿、单触键或编码拨号代码中的一个接收方。
要恢复内存中收到的传真数据:
请参阅“
内存锁定设置
”。
1
按 [
](状态确认/取消)。
2
按 [
] 或 [
] 选择 <传真作业状态/历史记录>,然后按 [OK]。
3
按 [
] 或 [
] 选择 <接收作业状态>,然后按 [OK]。
4
按 [
] 或 [
] 选择要转发的作业,然后按 [OK]。
以下情况下,无法转发收到的传真:
本机正在接收其他传真
本机在接收传真后开始打印作业
5
按 [
] 或 [
] 选择 <转发>,然后按 [OK]。
6
从地址簿指定接收方,然后按 [OK]。
"
使用地址簿指定接收方
"
>
传真
>
使用传真功能
>
向其他接收方转发存储器中存储的已接收传真(手动转发)
09SU-0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