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可用接收方

 
通过将发送文档时可以指定的传真号码限制在地址簿中已经注册的号码、之前使用过的号码,或可以从 LDAP 服务器中进行搜索的号码范围内,便可以减小指定错误接收方的可能性并防止用户泄露信息。当此功能启用时,本机禁止用户使用数字键输入接收方、对地址簿添加新条目和编辑现有地址簿条目。
1
2
使用/选择 <系统管理设置>,然后按
如果出现登录画面,请使用数字键输入正确的识别码和 PIN,然后按登录到本机
3
选择 <限制发送功能> <限制新接收方>。
4
选择 <打开>,然后按
 <关闭>
对新接收方取消限制。可使用任何方法指定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打开>
启用限制。用户需要通过从地址簿选择或搜索 LDAP 服务器来指定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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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此功能不限制 PC 传真的可用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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