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現有的收件人

 
將傳送文件時可指定的傳真號碼限制為已註冊於通訊錄、之前使用或 LDAP 伺服器可搜尋的項目,可以降低指定錯誤接收者的可能性,而且能防止使用者洩漏資訊。啟用此功能時,本機會禁止使用者使用數字鍵輸入接收者、新增項目到通訊錄,以及編輯現有的通訊錄項目。
1
2
使用/選擇 <系統管理設定>,然後按
如果出現登入畫面,用數字鍵輸入正確的識別碼和 PIN,然後按登入本機
3
選擇 <限制傳送功能>  <限制新接收者>。
4
選擇 <開啟>,然後按
 <關閉>
取消對新接收者的限制。可使用任何方法指定傳真號碼和電子郵件位址。
 <開啟>
啟用限制。使用者必須從通訊錄選擇或搜尋 LDAP 伺服器才能指定接收者。
5
須知
此功能不會限制 PC 傳真的現有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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