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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傳送文件時可指定的傳真號碼限制為已註冊於通訊錄、之前使用或 LDAP 伺服器可搜尋的項目,可以降低指定錯誤接收者的可能性,而且能防止使用者洩漏資訊。啟用此功能時,本機會禁止使用者使用數字鍵輸入接收者、新增項目到通訊錄,以及編輯現有的通訊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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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系統管理設定>,然後按
。
。 登入本機
<限制新接收者>。
。
<關閉>
<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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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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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功能不會限制 PC 傳真的現有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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