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电子邮件地址设置为接收方

要发送给自己时,可以将登录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指定为接收方。

1.
按[扫描后发送]→[发送给自己]。

须知
如果将“用户认证”的“本地设备认证”系统设置为登录服务,则将注册在“用户认证”的“本地设备认证”系统中的电子邮件地址设置为接收方。
如果在“用户认证”的“服务器认证+本地设备认证”系统中设置服务器认证,则会设置使用服务器认证登录的电子邮件地址设置或在iW Accounting Manager for MEAP中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设置通过“用户认证”执行认证,则各认证需要相应的操作。如果要使用“用户认证”登录服务执行用户认证,请参阅"使用控制面板登录本机."
注释
使用“用户认证”时,只有注册了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才会出现[发送给自己]。
满足权限的用户可以限制普通用户在发送电子邮件时只能使用[发送给自己]。(请参阅"设置发送电子邮件的限制接收方""设置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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