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介質設定

可以限制將檔案儲存到記憶介質和從記憶介質列印檔案。
若[使用列印功能]設定為「關閉」:
注意
若將[儲存位置顯示設定]中的<記憶介質>設定為「關閉」,不會顯示[記憶介質設定]。要使用[記憶介質設定],請將[記憶介質]設定為「開啟」。(See "儲存位置顯示設定.")
1.
(設定/註冊)。
2.
按[功能設定]→[儲存/存取檔案]→[記憶介質設定]。
3.
按[使用掃描/列印功能]。
4.
為要限制的項目選擇[關閉]→按[確定]。
若不想限制項目,選擇[開啟]。

注意
在執行完該步驟並重新啟動本機器後,從控制面板指定的設定將生效。若在觸控面板顯示螢幕底部顯示<從「設定/註冊」執行「套用設定變更」>,可以按 (設定/註冊)中的[套用設定變更]重新啟動本機器。有關使用主電源開關重新啟動本機器的資訊,請參閱"如何開啟主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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