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传真)

 
您可以从过去的三个接收方中选择一个接收方。当指定先前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本机也可以设置与上次发送文档到该接收方时所使用的相同传真设置,例如浓度等。
当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设置为 <打开> 时,无法使用此功能。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关闭本机或将 <限制新接收方> 设置为 <打开> 则将删除过去的接收方,且禁用此功能。限制可用接收方
手动发送的接收方无法用于此功能。发送传真前通话(手动发送)
当使用此功能指定接收方时,将删除已经指定的所有接收方。
1
 并轻触 <传真>。
如果出现登录画面,请使用数字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选择验证服务器并按 登录到“发送授权”
2
选择 <接收方> <恢复设置>。
3
选择接收方。
如果使用多路发送日志,只会显示为首个传输指定的地址,但所有接收方将都将指定。将传真同时发送给多个接收方(多路发送)
.
所选的接收方和指定时所用的传真设置。也可以在发送前修改设置。
若要删除接收方
如果使用多路发送日志,可以根据需要删除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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