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收到的传真

 
可以将收到的文档转发给其他接收方。可以从存储器中收到的所有文档中选择要转发的文档,或者将本机设置为自动将所有收到的文档转发给指定接收方。可以将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I-Fax、计算机中的共享文件夹和 FTP 服务器指定为转发接收方。
可用的转发接收方限定为地址簿中注册的接收方。如果没有注册的接收方,请在使用此功能前先在地址簿中注册接收方。
如果电子邮件地址、计算机中的共享文件夹或 FTP 服务器被指定为转发接收方,文档将转换为 PDF 格式并发送。如果将 I-Fax 指定为转发接收方,文档将转换为 TIFF 格式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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