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設定
可以將本機器設定為將收到的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文件儲存在「機密傳真收件匣」中,或將這些文件轉傳至其他機器或檔案伺服器。若已接收文件符合指定的轉傳條件,則會被轉傳至指定的接收者。也可以設定本機器在指定時間內轉傳符合轉傳條件的已接收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文件。本節介紹轉傳條件以及如何註冊、變更和刪除轉傳接收者。
需要安裝選購產品才能接收傳真。有關選購產品的資訊,請參閱
"每種功能所需的選購產品."
本機器接收網際網路傳真/傳真文件時,其處理方法如下所示:
*1 若附加到已接收文件的子位址和密碼與[轉傳設定]中註冊的資訊一致,則無論接收密碼如何設定,文件都被轉傳到其轉傳接收者。
*2 若「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轉傳設定]中的<儲存/列印已接收檔案>設定為「開啟」,則會列印已轉傳文件,或將其儲存在「記憶接收收件匣」中。
*3 若附加到已接收文件的子位址和密碼與「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中的[轉傳設定]中註冊的資訊不一致,將拒收該文件。
*4 若在「設定/註冊」的[轉傳設定]中設定[無條件轉傳],則不符合指定轉傳條件的所有已接收文件會轉傳至「無條件轉傳」的所選接收者。
*5 若在夾紙、紙張或碳粉用盡時收到文件,則會在移除夾紙、添加紙張或碳粉後列印文件。
*6 若將「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中[刪除失敗的傳送工作]設定為「關閉」,則任何包含轉傳錯誤的工作的狀態都將被儲存在「狀態確認/取消」螢幕上。
*7 根據「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中[處理包含轉傳錯誤的檔案]的設定處理包含轉傳錯誤的文件。
設定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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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列印]:列印所有包含轉傳錯誤的文件。
[儲存/列印]:「記憶鎖定」處於「開啟」時,包含轉傳錯誤的文件儲存在「記憶接收收件匣」中。若「記憶鎖定」處於「關閉」,則會列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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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若在「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轉傳設定]中將[轉傳完成通知]的電子郵件位址指定為「開啟」,轉傳工作成功完成時會傳送電子郵件通知。
*9 若在「設定/註冊」的[功能設定]的[轉傳設定]中將[僅錯誤時通知]也設定為「開啟」,則只在文件轉傳失敗時傳送電子郵件通知。
*10 透過將「機密傳真收件匣」指定為轉傳接收者,可以將已接收的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文件儲存到「機密傳真收件匣」。只有符合指定轉傳條件的已接收文件才能存入「機密傳真收件匣」中。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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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體已滿時,無法處理其他工作。
最多可以儲存1,000個轉傳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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