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通知

傳送工作完成後,可以將工作完成通知傳送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位址,以通知使用者。
須知
若要傳送工作完成通知,需要預先將電子郵件位址儲存在「本機通訊錄」或單鍵按鈕中。 (See "註冊電子郵件位址.")

1.
按[掃描後傳送]。
2.
指定接收者→按[選項]→[工作完成通知]。
3.
選擇工作完成通知的接收者→按[確定]→[關閉]。
有關搜尋「通訊錄」中註冊的接收者的說明,請參閱"本功能概覽,"中的「通訊錄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