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恢复

可以恢复最近三个接收方、已设置的扫描设置和发送设置,然后发送文档。
须知
在以下情况下,指定的接收方、扫描设置和发送设置存储到存储器中:
按操作面板电源开关
(启动)
(复位)
启用“自动清除”模式
“标准”模式不存入“恢复”存储器。
注释
即使关闭电源,也不会删除存入存储器中的最近三项设置。
1
(发送)→[恢复]。
注释:
如果在“限制发送功能”中将“限制恢复”设置为“打开”,则不显示[恢复]。(设置发送功能)
2
按[前1个]、[前2个]或[前3个]。
注释:
根据<发送限制设置>下的设置,可以指定的接收方可能会有所不同。(自定义设置)例如,如果将“电子邮件发送”设置为“不允许”或“仅允许发送到自身地址”,则不显示包含电子邮件地址或互联网传真地址的按钮。
3
确认设置。
如果存储的设置多于当前显示的设置,可以按[]或[]在屏幕上滚动显示。
4
按[确定]。
返回主屏幕。
注释:
发送文档前,可以手动更改已恢复的设置和接收方。
要取消已恢复的设置和接收方,按(复位)。
如果存储器中存储了多个接收方,接收方可能不会按其被设置的顺序列出。
5
(启动)发送文档。
注释:
如果将<SMTP认证设置>中<认证方法>下的设置配置为显示认证屏幕,则按(启动)发送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时出现“输入网络密码”屏幕。(自定义设置)指定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
如果将<发送文件到已在地址簿中注册的地址时>下的设置配置为显示认证屏幕,则按(启动)将文档发送到文件服务器时出现“输入网络密码”屏幕。(自定义设置)指定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
2X6S-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