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USB 記憶體列印(記憶媒體列印)

您可以將 USB 記憶體裝置直接連接到本機,列印裝置中儲存的影像檔案和 PDF 檔案。使用此功能,可以不透過電腦列印。
可使用的檔案格式
可以列印下列類型的影像檔案。
JPEG(DCF/Exif 2.21 或更早的版本/JFIF)
TIFF(JPEG/MH/MR/MMR 壓縮)
PDF
對於 JPEG 和 TIFF 檔案,每個檔案*1最大可列印的資料大小為 20 MB*2
對於 PDF 檔案,每個檔案最大可列印的資料大小為 2 GB。
請注意,有些檔案雖然小於上述大小,但無法正確列印。
*1 對於多頁 TIFF 檔案,最大資料大小為每頁的大小。
*2 將 <安全列印設定> 設定為 <關閉> 可以列印最大 50 MB 的資料(安全列印設定)。
可用的 USB 記憶體裝置
USB 記憶體裝置可用於以下格式。
FAT16(記憶體容量:最多 2 GB)
FAT32(記憶體容量:最多 32 GB)
請勿使用非標準 USB 記憶體裝置。可能無法正常列印某些 USB 記憶體裝置中的影像。
切勿透過 USB 集線器或延長線來連接 USB 記憶體裝置。
請勿使用有特殊功能(如內建安全功能)的 USB 記憶體裝置。
本機前側的 USB 連接埠支援 USB 2.0。
如果 USB 記憶體裝置中的資料夾有很多檔案,掃描影像檔案以進行列印的時間會較長。用電腦刪除 USB 記憶體裝置中不需要的檔案,或是將其移動到不同的資料夾。
1
請將 USB 記憶體裝置連接到本機正面的 USB 連接埠。
正在讀取或寫入資料時,請勿移除 USB 記憶體裝置、碰撞或搖晃裝置或本機。此外,正在進行處理時,請勿關閉本機。
2
並點選 <記憶介質列印>。
3
點選 <選擇檔案並列印>。
索引列印
您可以列印 USB 記憶體裝置中儲存的影像檔案縮圖。若要列印縮圖影像,在畫面中選擇 <索引列印>,然後繼續下一個步驟。
4
勾選您要列印之檔案的核取方塊。
可以選擇多個檔案。
若要清除選擇,請點選已選取的檔案(標有 )。
若要顯示資料夾內容,請選擇資料夾,然後點選。若要返回上層資料夾,按
不顯示第三層目錄以下的資料夾和檔案。
移到另一個資料夾時,之前的檔案選擇將被清除。
選擇所有檔案
1
點選 <所有項目>。
2
點選 <選擇全部>。
若要清除所有選擇,點選 <清除全部>。
3
點選 <JPEG/TIFF> 或 <PDF>。

如果在點選 <所有項目> 之前選擇了檔案,只能選擇相同格式的檔案。
顯示預覽
可以將顯示方法從 <詳細資料>(檔案名稱和修改日期)變更為 <影像>(預覽)。透過預覽影像,可以在選擇要列印的檔案之前檢查檔案內容。
PDF 檔案不會顯示預覽影像。
可以將 <詳細資料> 或 <影像> 指定為預設顯示方法。預設顯示設定
變更檔案排序
可以變更 USB 記憶體裝置中的檔案排序。
可以將 <名稱(遞增)> 或 <日期/時間(遞增)> 等排序設定指定為檔案排序的預設設定。檔案排序預設設定
5
點選 <套用>。
6
根據需求指定列印設定。
點選您要設定的項目。
<份數>
<紙張>
<N合1>
<N合1> 不適用於列印 TIFF 檔案。
<雙面>
<列印品質>
<設定JPEG/TIFF詳細資料>
<設定PDF詳細資料>
7
開始列印。
若要取消列印,點選 <取消>  <是>
8
從 USB 連接埠拔除 USB 記憶體裝置。
1
2
3
點選 <裝置狀態>。
4
點選 <取出記憶介質>。
請等到顯示 <可以安全地取出記憶介質。> 訊息。
5
拔除 USB 記憶體裝置。
如果您想要總是以相同設定列印:變更預設記憶媒體列印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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