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禁止从传输记录指定接收方。使用该限制可以防止从“发送传真”、“扫描并作为电子邮件发送”和“扫描并保存到共享文件夹的传输记录中选择接收方。
1
在 <主页> 画面中轻触 <菜单>。
2
轻触 <系统管理设置>。
如果显示 PIN 输入画面,请使用数字键输入 PIN,然后轻触 <应用>。
设置系统管理员 PIN
3
选择 <限制发送功能>
<限制从日志重新发送>。
4
轻触 <打开>。
<关闭>
允许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打开>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链接
限制可用接收方
禁止多路发送
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指定先前使用的接收方
>
安全
>
限制本机功能
>
限制访问地址簿和发送功能
>
禁止使用之前使用的接收方
188S-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