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信箱中的檔案

您可以傳送信箱中的檔案,或將其儲存到檔案伺服器中。
根據已儲存文件,傳送可能無法執行。
1
按下 <存取已儲存檔案>。<主功能表> 畫面
2
按 <郵件信箱>。
3
選擇想要使用的信箱。
有關畫面上項目的資訊以及如何使用這些項目的說明,請參閱編輯信箱中的檔案
4
選擇檔案然後按 <傳送>。
5
依照需要指定接收者以及傳送設定。
詳細資訊請參閱下列章節,但請注意,其中包括某些您在此步驟中無法指定的設定。
傳真
掃描
若要在傳送後刪除選擇的檔案,請按 <傳送後刪除檔案>。
6
按 <開始傳送>。
選擇的檔案會傳送到指定的接收者。
若要取消傳送,請按  (狀態確認/取消)  <傳送>  <工作狀態> 選擇檔案 按下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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