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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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在輸出列中註冊的目的地資料夾。按一下「瀏覽」,然後在顯示的對話方塊中選取所需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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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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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後,選取是否要儲存或刪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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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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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後,選取是否同時從 Desktop 中刪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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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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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後,選取是否同時在 Desktop 中儲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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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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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要在輸出列中顯示之按鈕的按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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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鈕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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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在按鈕中顯示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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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預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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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使用預設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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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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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指定要使用的影像。按一下「瀏覽」,然後在顯示的對話方塊中選取所需的影像。指定影像的路徑,最多 259 個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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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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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在「目的地資料夾」中輸入目的地資料夾的路徑時,請使用等於或少於 190 個字元來指定目的地資料夾的路徑。可以使用目的地資料夾中可以使用的字元。
輸入您想要在「變更影像」中編輯之影像的路徑 (最多 259 個字元)。
相同 Desktop 上的「我的工作列」的目的地資料夾不能註冊至目的地列輸出按鈕。
您可以將其他使用者沒有指定的共用資料夾註冊為目的地資料夾,但是無法傳遞文件。註冊資料夾後,當您指定該資料夾作為「我的工具列」目的地資料夾時,您將可以傳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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