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不需要的影像與文字

您可以在 Desktop Editor 的編輯原稿頁面模式中,刪除影像與文字 (物件)。
注意
如果更新了使用 Desktop Editor 建立的目錄頁面,則對目錄頁面所做的變更將會遺失。
也可以移動影像和文字。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下文。
您可縮小邊界以節省紙張。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下文。
1.
在工作視窗中按一下要刪除的影像或文字。
或是拖曳滑鼠指標選取矩形,以框選所要刪除的物件。
注意
若要在頁面上選取所有物件,請以滑鼠右鍵按一下並選取「選取全部」。
您也可以按一下工具列顯示上的 (選取全部),以執行相同操作。如果工具按鈕沒有顯示在 Desktop Editor 的工具列上,請參閱下文以顯示。
按住鍵盤上的「Shift」或「Ctrl」鍵,然後按一下物件,即可選取多個物件。
如果您在工作視窗中選取物件,則所選物件的總數與文字物件的數量會顯示在狀態列上。
2.
按一下工具列上的 (刪除)。
或者,遵循下述其中一個步驟。
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刪除」。
按鍵盤上的「Delete」鍵。
所選物件會隨即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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