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字型

在 Desktop Editor 的編輯原稿頁面模式中,您可設定文字物件的字型。
注意
如果更新了使用 Desktop Editor 建立的目錄頁面,則對目錄頁面所做的變更將會遺失。
無法使用工具按鈕指定的字型,會顯示在註釋模式的工具列中。
1.
在工作視窗中按一下所需的文字物件。
或是拖曳滑鼠指標選取矩形,以框選所要編輯的物件。
注意
您可以同時變更多個文字物件的字型。
2.
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字型),並選取字型。
3.
若要變更字型大小,請在功能區上按一下 (大小) 的 ,然後選取字型大小。
或直接輸入數值。
注意
可設定的字型大小介於 3.0 和 72.0 點數之間。直接輸入數值時,請輸入至小數點後一位數。
4.
若要將文字物件變更為粗體,請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粗體)。
5.
若要將文字物件變更為斜體,請按一下功能區上的 (斜體)。
6.
若要變更字型顏色,請在功能區上按一下 (字型顏色),然後選取顏色。
注意
當顏色清單沒有您要使用的顏色時,請在「彩色」對話方塊上選取「更多顏色」,以設定沒有列在「字型顏色」中的顏色。
變更的設定會套用至所有選取的文字物件。未變更的項目會保留現有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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