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功能的預設設定

預設設定是每當您開啟本機電源,或當您選擇 <重設> 時會顯示的設定。如果變更這些預設設定以符合您經常執行的操作,您就不需要在每次執行一個動作時指定相同設定。

影印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變更預設設定(影印)>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影印> <變更預設設定(影印)>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傳真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傳真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傳送> <傳真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傳真)>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記憶介質列印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存取已儲存檔案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儲存/存取檔案> <一般設定> <存取已儲存檔案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記憶介質列印)>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USB 記憶體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USB記憶體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儲存/存取檔案> <一般設定> <掃描和儲存設定> <USB記憶體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USB記憶體)>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電子郵件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電子郵件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傳送> <掃描和傳送設定> <電子郵件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電子郵件)>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網際網路傳真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傳送> <掃描和傳送設定> <網際網路傳真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網際網路傳真)>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共用資料夾/FTP 伺服器

如需有關可變更設定項目的資訊,請參閱 <檔案設定>
<功能表> <功能設定> <傳送> <掃描和傳送設定> <檔案設定> <變更預設設定(檔案)> 選擇設定 變更所選項目的預設值 <套用>  
如果在每個設定畫面上選擇 <初始化>,您可以恢復預設設定。
23C3-0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