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品

請勿將用過的碳粉匣或其他耗材棄置於明火中。此外,請勿將碳粉匣、感光滾筒或紙張存放在暴露於明火的環境中。這樣可能會使碳粉起火燃燒,引起燙傷或火災。
如果您不小心灑出或散落碳粉,請小心將碳粉粒收集起來,或使用軟濕布擦拭乾淨,以免吸入。切勿使用沒有粉塵爆炸安全保護的吸塵器來清理灑出的碳粉。否則,可能會造成吸塵器故障,或是因為釋放靜電而產生粉塵爆炸。
如果您正在使用心律調節器
碳粉匣會產生些微磁場。如果使用心律調節器時感到有異狀,請遠離碳粉匣並立即就醫。
小心不要吸入碳粉。如果不小心吸入了碳粉,請立即就醫。
小心不要讓碳粉進入眼睛或口中。如果碳粉接觸到眼睛或口部,請立即用冷水清洗並就醫。
小心不要讓碳粉接觸到皮膚。如果碳粉接觸到皮膚,請用肥皂和冷水清洗。如果感到皮膚不適,請立即就醫。
碳粉匣和其他消耗品應遠離兒童放置。如果誤吞碳粉,請立即就醫或聯絡毒物控制中心。
請勿拆卸或改裝碳粉匣等耗材。這樣可能會造成碳粉四處飛散。
處理碳粉匣
拿取碳粉匣時請務必使用手柄。

切勿觸摸出碳區 ()、電接點 () 或碳粉匣記憶體 ()。

除非必要,否則請勿將碳粉匣從包裝材料或本機中取出。
碳粉匣是磁性產品。請讓其盡量遠離軟碟、磁碟機及其他可能受磁性影響的裝置。否則可能導致資料錯誤。
處理感光滾筒
拿取感光滾筒時請務必使用手柄。
為了避免在本機內刮傷感光鼓表面,或將其曝光於光線下,請勿打開感光鼓保護蓋 ()。請勿觸摸電接點 () 或感光滾筒記憶體 ()。
除非必要,否則請勿將感光滾筒從包裝材料或本機中取出。
儲存碳粉匣和感光滾筒
存放在下列環境中可確保安全滿意的使用。
存放地點的溫度範圍:0 至 35°C
存放地點的濕度範圍:35 到 85% RH(相對濕度/無冷凝)*
若還沒有要使用碳粉匣或感光滾筒,請勿打開。
從本機取出碳粉匣或感光滾筒進行存放時,請將取出的碳粉匣或感光滾筒放入原包裝材料中。
存放碳粉匣時,請勿將碳粉匣直立放置或倒置。否則碳粉會硬化,即使搖動也無法回復到原始狀態。
* 即使存放在濕度範圍內的地點,如果碳粉匣或感光滾筒內部和外部有溫差,碳粉匣或感光滾筒內部也可能產生水滴(冷凝)。冷凝會導致碳粉匣或感光滾筒的列印品質下降。
請勿將碳粉匣或感光滾筒存放在下列地點
暴露於明火的地點
暴露在直射陽光或明亮光線下五分鐘以上的地點
暴露於空氣中含有大量鹽分的地點
有腐蝕性氣體(如噴霧劑和氨氣)的地點
受高溫和高濕度影響的地點
因溫度和濕度劇烈變化導致容易發生冷凝的地點
有大量灰塵的地點
兒童可觸及的地點
請小心偽造碳粉匣或感光滾筒
請注意市場流通有Canon碳粉匣或Canon感光滾筒的偽造品。使用此類偽造碳粉匣或感光滾筒可能導致列印品質不佳或機器性能下降。對於使用偽造碳粉匣或感光滾筒導致的任何故障、事故或損壞,Canon將不負任何責任。
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canon.com/counterfeit。
維修部件、碳粉匣或和感光滾筒等的供貨時間
本機型停產後,本機的維修部件、碳粉匣和感光滾筒等在至少七 (7) 年內仍然有販賣。
碳粉匣和感光滾筒包裝材料
保存好碳粉匣和感光滾筒的包裝材料。搬運本機時會用到。
包裝材料的形式或配置方式可能有所變更,或是有所添加或移除,恕不另行通知。
棄置使用後的碳粉匣、感光滾筒等
當您要棄置碳粉匣或感光滾筒等時,請將其放在原本的包裝材料中,以免碳粉從內部四處飛散,然後根據當地適用法規將其棄置。
34ES-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