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現有的接收者

 
將傳送文件時可指定的電子郵件位址限制為已註冊於通訊錄、之前使用或可從 LDAP 伺服器搜尋的項目,可以降低指定錯誤接收者的可能性,而且能防止使用者洩漏資訊。啟用此功能時,本機會禁止使用者使用數字鍵輸入接收者、新增項目到通訊錄,以及編輯現有的通訊錄項目。 
1
在 <首頁> 畫面中點選 <功能表>。
2
點選 <系統管理設定>。
如果顯示系統管理員 ID 與 PIN 的輸入畫面,請輸入系統管理員 ID 與 PIN、輕觸 <套用>,然後按下 設定系統管理員識別碼
3
選擇 <限制傳送功能>  <限制新接收者>。
4
點選 <開啟>。
 <關閉>
取消對新接收者的限制。可使用任何方法指定電子郵件位址。
 <開啟>
限制輸入,這樣只能指定已註冊於通訊錄、之前使用或可在 LDAP 伺服器上找到的位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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