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发送作业的接收方
可以从作业日志选择已用于“发送”/“发送(传真)”作业的接收方。为新的发送作业指定使用过的接收方时,或者将接收方注册到地址列表和单触按钮时,该模式很有用。
1.
按
(状态确认/取消)。
2.
按[作业]→[作业日志]→从下拉列表选择[发送]或[发送(传真)]。
3.
选择要使用接收方的作业→选择所需操作。
可以选择以下操作。
[指定为发送接收方]:
显示已输入所选作业地址的屏幕。检查地址→按[确定]显示“发送”屏幕。
[注册接收方]:
注册所选作业为接收方。选择[地址簿]或[单触]可以显示“设置/注册”屏幕。(请参阅
“注册接收方”
或
“注册单触按钮”
)如果在“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中设置了[地址簿PIN],将出现一个屏幕,提示输入密码。
(请参阅“设置地址簿”)
4.
按[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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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确认/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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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发送作业的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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