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通知

傳送工作完成後,可以將工作完成通知傳送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位址,以通知使用者。
須知
若要傳送工作完成通知,需要預先將電子郵件位址儲存在「本機通訊錄」或單鍵按鈕中。(請參閱「註冊電子郵件位址」)

1.
→[掃描後傳送]。
2.
指定接收者→按[選項]→[工作完成通知]。
3.
選擇工作完成通知的接收者→按[確定]→[關閉]。
有關搜尋已註冊接收者的說明,請參閱「通訊錄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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