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傳送工作/變更接收者

可以重新傳送工作以及變更傳送工作的接收者。重新傳送因傳送錯誤而取消的工作,或是要將相同的內容傳送至其他接收者時,該模式很實用。
1.
2.
按[工作]→[工作狀態]→從下拉清單選擇[傳送]或[傳送(傳真)]。
3.
選擇所需的工作→按[詳細資訊]。
4.
按[重新傳送]或[變更接收者]。
[重新傳送]:
重新傳送工作。若選擇的工作具有多個接收者,按[廣播清單]→選擇要向其重新傳送工作的接收者→按[重新傳送]。
[變更接收者]:
變更接收者。若選擇的工作具有多個接收者,按[廣播清單]→選擇要變更的接收者→按[變更接收者]。
註釋
可以變更由於傳送錯誤而取消的工作的接收者,或等待使用「定時傳送」模式傳送的工作的接收者。
若要變更發生傳送錯誤的工作的接收者,請將[刪除失敗的傳送工作]設定為「關閉」。(請參閱「自動刪除失敗的工作」)
不能一次變更多個接收者。也不能一次變更一個群組中的多個接收者。
在以下情況下不能使用[變更接收者]變更接收者:
要變更接收者時具有相同工作編號中的一項工作正在傳送或等待傳送(「定時傳送」除外)
若[限制新接收者]限制指定的接收者類型輸入(請參閱「限制傳送功能」)
無法變更接收者類型或郵件信箱中的儲存位置。
5.
按[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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