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已傳送原稿的影本

 
除了在傳送傳真時指定的位址以外,您也可以將已傳真的文件傳送至預設的儲存位址,以進行歸檔。這對於保存已傳送內容的日誌很有用。您可以指定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位址、電腦上的共用資料夾、FTP 伺服器或網際網路傳真,作為儲存位址。
只有通訊錄中的接收者才能被指定為儲存位址。若要使用通訊錄,必須事先註冊接收者。 註冊接收者
1
在首頁畫面中選擇 <功能表>。 首頁畫面
2
選擇 <功能設定>  <傳送>  <傳真設定>。
3
選擇 <封存傳送文件>。
4
在 <封存傳送文件> 中選擇 <開啟>。
如果不使用將已傳送的文件歸檔的功能,請選擇 <關閉>。
5
設定已傳送的文件儲存位置。
<封存位址>
指定已傳送的文件儲存目的地。在通訊錄中,勾選儲存位置目的地的核取方塊,然後選擇 <套用>。
<檔案名稱>
透過電子郵件/網際網路傳真或儲存到共用資料夾/FTP 伺服器時,可以指定要在檔案名稱中使用的字元字串。檔案名稱會根據下列格式自動指定:任意字元字串_通訊管理編號(四位數)_傳送日期和時間_文件編號(三位數).副檔名。
如果不指定 <檔案名稱>,則可以使用下列格式的檔案名稱:通訊管理編號(四位數)_傳送日期和時間_檔案編號(三位數).副檔名。
6
選擇 <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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