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文件作為電子郵件附件傳送時,您可以指定要使用的主旨、內文、回覆位址和優先權。 |
回覆位址必須從已在通訊錄中註冊的位址中指定。請事先在通訊錄中註冊想要使用的位址。在通訊錄中註冊接收者 您可從行動裝置的通訊錄指定接收者。您也可以將含有主旨、內文及檔案名稱的資訊從行動裝置傳送至本機。掃描基本功能畫面 |
1 | 按 <主旨/訊息>。 |
2 | 按 <主旨>,輸入主旨,然後按 <確定>。 如果未輸入內容,會自動設定為在 <預設主旨> 輸入的主旨。<預設主旨> |
3 | 按 <訊息>,輸入內文,然後按 <確定>。 |
4 | 按 <確定>。 |
1 | 按 <回覆位址>。 |
2 | 選擇回覆位址然後按 <確定>。 有關如何指定接收者的說明,請參閱掃描原稿的基本操作。 |
1 | 按 <電子郵件優先權>。 |
2 | 選擇優先等級,然後按 <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