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的文件可以使用其自動指定的檔案名稱傳送/儲存。如果想要變更文件的檔案名稱以便可以從名稱猜測檔案內容,請在掃描前指定下列設定。 |
提示 |
從文件中擷取文字段落作為其檔案名稱如果在 <檔案格式> 中將 <PDF>、<XPS> 或 <OOXML> 設為 <OCR(可搜尋文字)>,然後在 <檔案名稱> 按下 <自動(OCR)>,則會擷取原稿中的文字並自動輸入至 <檔案名稱>。要擷取的最大字元數可在 <OCR(可搜尋文字)設定> 的 <檔案名稱設定的最大字元數> 中設定。 您無法同時設定 <加密> 和 <自動(OCR)>。 如果手動輸入檔案名稱並設定 <自動(OCR)>,擷取的文字會附加至檔案名稱結尾。超過字元限制的字元會被截除。 在 <檔案格式> 設定 <OCR(歐洲語言)> 時,<自動(OCR)> 的設定會停用。 從遠端使用者介面編輯檔案名稱如果已經在 <常用設定> 中設定 <檔案名稱> 的情況下註冊檔案名稱,您可從遠端使用者介面編輯檔案名稱。 啟動遠端使用者介面 按一下 [設定/註冊] [功能設定] [傳送] [常用設定] |
使用 <自動(OCR)> 產生的檔案名稱不會反映至以下項目: 傳送工作狀態 (狀態顯示 (位於觸控面板顯示幕的底部)) 傳送報表 工作日誌中的 <檔案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