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機的通訊錄

本機通訊錄及遠端通訊錄

本機通訊錄:本機硬碟中儲存的通訊錄。此通訊錄包含以下通訊清單。
通訊清單 01 至 10
單鍵通訊清單
管理員的通訊清單
個人通訊清單
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
遠端通訊錄:透過網路連接至本機的其他 Canon 機器通訊錄。如同本機通訊錄,可以相同方式存取此通訊錄並指定接收者。
若要使用遠端通訊錄,必須在用戶端機器上註冊要存取的遠端通訊錄 (<設定接收者>  <獲取遠端通訊錄>),並在伺服器機器上將遠端通訊錄設為公開 (<設定接收者>  <遠端通訊錄公開>)。
最多可將八部機器(包含本機)當作用戶端機器同時連接至對外公開遠端通訊錄的伺服器機器。然而,如果此期間伺服器機器正在執行其他網路通訊,則可連接的機器數量會減少。如果機器無法連接,將會傳送網路錯誤通知。
當伺服器機器上的接收者更新時,在用戶端機器的常用設定 和 <個人>/<共用> 按鈕中註冊的伺服器機器接收者不會更新。
當您無法傳送至已註冊接收者時,確認接收者是否更新。
您無法從用戶端機器編輯或刪除在遠端通訊錄中註冊的接收者。若要編輯或刪除在遠端通訊錄中檢視的接收者,請在使用 <遠端通訊錄公開> 共用遠端通訊錄的伺服器上對本機通訊錄進行操作。

通訊清單概述

通訊清單 01 至 10

開放給所有使用者的通訊清單。

單鍵通訊清單

顯示在 <傳真> 畫面和 <掃描後傳送> 畫面上的單鍵按鈕接收者。只有傳真接收者的單鍵按鈕會顯示在 <傳真> 畫面上。如果 <在掃描後傳送功能中啟用傳真> 設為 <開啟>,傳真接收者也會顯示在 <掃描後傳送> 畫面上。

管理員的通訊清單

用於註冊在 <轉寄設定> 和 <歸檔傳送文件> 中使用的接收者。

個人通訊清單

使用使用者認證時顯示的個人通訊清單。

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

使用使用者認證時可用於使用者群組的群組通訊清單。一個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對應一個使用者群組。
<使用個人位址清單> 及 <使用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 必須啟用才能使用 <使用個人位址清單><使用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
若要使用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必須先建立一個使用者群組 (在本機裝置上註冊使用者資訊),並將建立的使用者群組關聯至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透過遠端使用者介面註冊接收者)。

移動/複製接收者位址

下表顯示能否在各種通訊錄之間移動或複製接收者位址。
移動/複製到:
通訊清單 01 至 10、管理員的通訊清單
個人通訊清單
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
移動/
複製自:
通訊清單 01 至 10、
管理員的通訊清單
移動
複製
複製
個人通訊清單
複製
--
移動
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
複製
移動
移動
在下列情況下無法移動/複製接收者位址。
接收者位址無法複製到 <位址清單1> 至 <位址清單10> 時的情況
一般使用者正在執行操作且 <通訊錄PIN> 已經設定,但使用者未輸入 PIN 時
使用者正從控制面板執行操作且 <使用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 設為 <開啟(僅瀏覽)> 時 (可從遠端使用者介面執行複製)
接收者位址無法複製到 <個人位址清單> 時的情況
<使用個人位址清單> 設為 <關閉> 時
<使用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 設為 <開啟(僅瀏覽)> 時
接收者位址無法移動/複製到「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時的情況
<使用使用者群組位址清單> 設為 <開啟(僅瀏覽)> 或 <關閉> 時

通訊清單類型的差異

通訊清單 01 至 10
單鍵通訊清單
管理員的通訊清單
個人通訊清單
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01 至 50
可使用通訊錄的對象
所有使用者
所有使用者
管理員
DeviceAdmin
每個登入的使用者
每個使用者群組*1
通訊錄 PIN (註冊限制)
管理通訊錄存取號碼功能
列印通訊清單
可在 <轉寄設定> 中設為 <轉寄接收者>
可使用 <設定傳真/網際網路傳真收件匣> 中的 <URL傳送設定> 進行設定
可設為 <工作完成通知> 的通知接收者
可設為 <回覆位址>
將信箱註冊至群組位址
在通訊清單中建立 <檢集>
*1 只有使用者在控制面板上登錄的使用者群組才能存取。當具有管理員權限的使用者從遠端使用者介面登入時,可以存取所有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
如需可註冊至各通訊清單的最大接收者數量資訊,請參閱 管理功能  「註冊到通訊錄的最大目的地數量」。
本機可儲存的個人通訊清單及使用者群組通訊清單數量上限,視使用者設定資訊中的限制而定。請參閱 管理功能  「可在本機儲存設定資訊的使用者數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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