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功能的默认设置

开启本机或选择 <重置> 时所显示的设置即为默认设置。如果更改这些默认设置可符合您频繁执行的操作,则可以省去每次执行操作时指定相同设置的麻烦。

复印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更改默认设置(复印)>
<菜单>  <功能设置>  <复印>  <更改默认设置(复印)>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存储介质打印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存取已存储文件设置>
<菜单>  <功能设置> <存储/访问文件> <常规设置>  <存取已存储文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存储介质打印)>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USB 存储器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USB存储器设置>
<菜单>  <功能设置> <存储/访问文件> <常规设置>  <扫描和存储设置>  <USB存储器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USB存储器)>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电子邮件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电子邮件设置>
<菜单>  <功能设置>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电子邮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电子邮件)>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互联网传真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互联网传真设置>
<菜单>  <功能设置>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互联网传真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互联网传真)>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共享文件夹/FTP 服务器

有关可变更设置项目信息,请参阅 <文件设置>
<菜单>  <功能设置> <发送>  <扫描和发送设置> <文件设置>  <更改默认设置(文件)>  选择设置 更改所选项目的默认值  <应用>  
如果在各设置画面上选择 <初始化>,可以恢复默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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