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复印功能”屏幕 | “基本传真功能”屏幕 | |
“基本扫描功能”屏幕 |
(根据型号和可选配件,屏幕上显示的项目可能不同。) |
可以替换的按钮 |
根据功能,位于“基本功能”屏幕上的设置项目的数量和所显示的位置会有所不同。 若将<未分配>设置为快捷键,将不会显示快捷键按钮。 以下是可注册的<选项>快捷键数量限值。 复印(基础):5 复印(快速):6 传真:4 扫描和发送:2 如果已将“基本复印功能”屏幕更改为“快速复印”屏幕(快速更改设置(快速复印屏幕)),则选择步骤3中的按钮,然后按<注册>。 |
提示 |
在<常用设置>中注册在<常用设置>,可以注册经常使用的流程用于复印,以及经常指定的接收方和设置用于扫描。欲知更多信息,请参阅注册常用功能组合。 在“基本功能”屏幕上更改默认设置更改每项功能的设置后,可以按<更改默认设置>前面的 ,在“基本功能”屏幕上将当前设置注册为默认设置。如果在执行此设置前通过个人认证管理登录本机(登录到本机),则此设置将注册为您自己的个人默认设置(可以个性化的项目列表)。 |